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奖励通告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7-10-30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  经研究,厦门市教育基金会“王淑景王文斗奖学基金”今年将奖励一批在全国高校就读的本科优秀厦门籍学生,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。

    在2016—2017学年度获得下列3项或以上成绩(荣誉)者:(1)校党委或校行政(不含校团委等各中层机构)签发授予的校级荣誉称号,如校级三好生、优秀党团员、校优秀学生干部、暑期活动积极分子等;(2)校一等奖学金两次,其他称号的奖学金需有学校证明其为一等奖学金等级;(3)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(含体育、文艺、技能等)竞赛、创新大赛,获省一等奖(前三名)或全国二等奖(前六名)及以上者;(4)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(含大学学报)发表学术论文(合作者名列前五名);(5)参加院(系)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取得科研成果(合作者名列前五名);(6)省级党委或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成绩或荣誉;(7)在全国性及以上的大型竞赛、博览、会议等活动中担任志愿者,并获得主办方表彰的优秀者。审批时,实行三个优先:获得成绩和荣誉多项者优先,成绩和荣誉级别高者优先,在同等条件下,国家教育部门直属高校的申报者优先。

    凡符合条件者直接向本基金会申报。申报者需提供以下材料:⑴本人申请书。其主要内容有:一学年来的成绩和荣誉;厦门的联系地址、电话、邮编、联系人;就读大学的名称、系别、级别;所在院(系)及校学生处的签盖。⑵各种成绩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(复印件需盖有系级行政印章确认)。⑶一英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一张(背面写明姓名)。以上材料于今年12月31日之前寄达厦门市教育基金会。逾期不候,材料不符者不予认定,材料不齐全者不予研究。

    2018年1月30日后可上网查询获奖名单,颁奖活动将于2018年2月中旬春节前在本基金会举行。

    基金会地址: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803室 网 址:http://